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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所随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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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大城北建设”中切实保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建议2019-06-14杨艳军下载文件:暂时没有下载文件
今年2月21日,杭州市举行大城北地区规划建设推进大会,吹响了大城北建设的“集结号”,三年内实施570个重要项目,统筹推进城北高品质城市副中心建设。 随着大城北建设如火如荼的推进,各个工程项目络绎不绝的开工,成千上万的农民工兄弟必将成为大城北建设的生力军,为城市建设奉献自己的辛劳和汗水。 由于参与大城北建设的农民工人数众多,如何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对于顺利推进大城北建设,维护社会稳定有着重要的意义。笔者试就有可能出现的问题,提出如下建议,供决策部门参考。
一、针对有可能出现的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拖欠农民工工资,是一个社会顽疾,国家也下了大力气治理,但仍然时有发生。工资是农民工的安身立命之本,取得工资报酬是农民工最重要的权利。 鉴于拖欠农民工工资,大多是由于工程承包方(俗称的乙方)的原因造成。建议大城北建设中,实施农民工工资发放管理的制度创新,即在保持农民工和工程承包方的劳动用工法律关系不变,由工程的建设方(俗称甲方)直接将工资发放至农民工个人。承包方每月向建设方上报农民工工资单,建设方每月按工资单直接发放工资至农民工手中,工资总额从工程款中直接扣除。这个方法简单易行,具有可操作性,能最大程度避免问题的发生。 二、针对农民工群体普遍学历较低,法律观念比较淡薄等问题。 由于农民工群体普遍法律知识缺乏,当遭受不法侵害时,往往不会或不懂得及早寻求法律帮助。建议司法行政部门、律师协会整合法律服务机构,将援助律师、社区律师、志愿律师、街道法律工作者等组织起来,建立专门的法律服务机构,开展定期的法律宣传、法律咨询服务,送法律上工地,将法律服务送到农民工身边,及时为他们排忧解难。 三、针对农民工维权途径复杂且时间漫长的问题。在农民工寻求司法救济的过程中,通过劳动争议仲裁部门、人民法院正常的诉讼流程,途径复杂,程序复杂,从提起诉讼或仲裁到获得赔偿往往需要很长时间,不利于迅速解决纠纷,化解矛盾。建议劳动争议仲裁部门、人民法院整合力量,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加快并简化诉讼救济的程序和时间,以达到尽快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目的。 建议劳动监察部门、工程监管部门、属地政府等行政机关加强对各个项目的监督管理,充分利用行政手段的威慑力,将对农民工的侵害行为遏制在萌芽状态,或在发生不法侵害时,通过行政机关的警告、处罚等行政手段促使侵害方及时对受侵害的农民工进行赔偿损害、支付工资等。 建议充分利用现代宣传媒体,引导农民工群体建立微信群、微博,并和行政机关、专门的法律服务机构实现链接联网,及时掌握农民工的思想动态,第一时间在网上对农民工进行法制的宣传和咨询,及时准确的化解矛盾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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