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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立法院系统全国网上立案平台 初步解决立案难问题的建议

2024-02-27下载文件:暂时没有下载文件
 立案是启动审判程序的第一道关卡,一直以来,立案问题都是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和难点。全国法院系统为了解决立案难问题,采取了诸多有力措施,如全国法院系统陆续启动了在线立案、跨域立案等方便立案的措施,一定程度上方便了人民群众立案诉讼。由于线上立案特别是线上跨域立案,是新生事物,仍存在一些问题亟待完善,笔者试加论述,并提出建议如下:

一、目前法院系统线上立案存在的一些问题

1、线上立案平台不一致、不统一。有的法院虽有线上立案平台,但对于某些特殊的案件仍要求线下邮寄立案,如余杭区人民法院对于良渚法庭、瓶窑法庭等基层人民法庭管辖的案件,要求当事人线下邮寄立案,而由院本部直接管辖的案件则可以线上立案。这就造成当事人在立案之前需要先向拟立案的人民法院咨询、沟通,再来确定是采用线上或者线下方式立案。目前人民法院使用的立案平台主要有移动微法院平台以及各地法院的诉讼服务网,如浙江的线上立案平台是浙江法院网和浙江移动微法院,上海的线上立案平台是上海法院诉讼服务网和上海移动微法院,山东的线上立案平台是山东法院电子诉讼服务网和山东移动微法院。各地法院使用的立案平台不一致,名称也不一致。这同样造成当事人需要向拟立案的人民法院了解情况才能确定立案平台。

2、线上立案平台操作规范不一致。目前,无论是移动微法院还是诉讼服务网,立案时的操作规范都不尽相同。在移动微法院网上立案时,对于有财产保全的案件,各法院对于立案时案件性质的选择规定不一,如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法院要求申请人选择“诉前调解”程序,否则立案申请将直接予以退回,而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允许当事人选择“民事一审”程序,直接进行民事立案。在诉讼服务网上立案时,大多数法院都允许当事人的律师以律师身份代理立案,但有的法院则必须以当事人的身份进行注册方可立案,不能以律师的身份直接代理立案,如山东省青岛市李沧区人民法院。线上立案平台操作规范的不一致,造成了当事人诉累。

3、不同法院对线上立案的材料要求不一致。民事案件微法院网上立案而言,即便是同一个市,所辖的每个区(县)法院的立案材料标准不一。试以杭州地区为例,拱墅区人民法院要求必须提供诚信诉讼承诺书,而桐庐县人民法院则不需提供拱墅区人民法院、滨江区人民法院要求立案材料可以“扫描王”、“扫描宝”(手机免费下载的扫描软件APP,通过拍照件形式转换为扫描件形式)等扫描软件形成扫描件上传立案但江干区人民法院则不允许以该种方式上传立案材料,必须用扫描直接扫描形成的文件上传。

4、线上立案系统不稳定。在诉讼服务网和中国移动微法院两个系统的网上立案操作过程中,常常会遇到因平台不稳定造成的网址打不开、资料无法上传的情况。当前,智慧法院及大数据网络建设日益完善,但智能化建设及网络系统等数据的交换也日益复杂,网上立案的系统仍存在技术上的瑕疵,法院立案使用的内部系统与当事人使用的外部系统之间链接仍存在不稳定现象,导致当事人的立案信息无法及时进入到法院的立案审核系统中,而有时平台的立案审核信息也无法及时反馈给当事人

二、针对上述线上立案存在的问题,建议最高人民法院建立全国法院统一网上立案系统,统一立案平台统一立案规范,真正解决立案难。具体意见如下:

1、建立全国法院统一网上立案系统。建议最高人民法院法院创建全国网上立案平台当事人通过“网上立案”模块,可以直接向拟立案的人民法院申请线上立案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当事人线上立案时间在《民事诉讼法》规定的时间内予以审核。如此,最高人民法院和各上级人民法院即可以通过该平台对各法院的立案情况予以监督,也方便对立案信息的核实及汇总。

2、建立统一立案窗口,统一立案规范。在全国网上立案平台公布统一的立案指南,统一的操作流程。在全国法院系统实现一个平台、一个流程即可立案。同时,对于当事人应当提交的材料公布统一的要求,如证据目录、送达地址确认书、银行账户确认书、诚信诉讼承诺书等有关材料公布统一格式,对上传的材料形式如照片、扫描件等作出统一要求。

  3、建议最高人民法院建立专门的“全国网上立案平台”技术维护机构,全力保障平台的日常运行及维护,及时解决当事人及用户所反映的各项问题,保护平台的稳定性及平台数据的安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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