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律所随笔 |
||||||||||||
建议规范校园学生信息的采集与管理2024-02-27下载文件:暂时没有下载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于8月20日通过并公布,将于2021年11月1日起施行。《个人信息保护法》对个人信息保护作出了相关规定,但是法律实施前许多相关个人信息已经被大量采集和处理,一些信息管理者并没有形成有效规范和监督。比如广泛存在的学园管理软件平台,其通过学校面向学生采集了大量在校学生及其家长的姓名、电话、家庭住址、工作单位、人脸等大量敏感信息,但学校在学生信息的采集及管理上都未对平台进行有效监管。由于某些平台管理者身份不明,加之网络信息的流通快捷,在发生学生及家长个人信息被泄露、滥用的情况时,往往难以找到承担责任的管理方。目前,许多学校通过市面上五花八门的软件平台采集学生个人敏感信息,在信息的采集及管理上未形成有效规范,对学生本人及其家庭存在较大安全隐患,所以规范校园学生信息的采集及管理具有重要意义。就此建议:
1、对涉及校园未成年学生的管理软件应由教育部门进行评估审核,并对信息安全纳入监管,对不具备条件、未取得准入资质的管理软件进行关闭。 2、教育部门应对学生身份证件号码、家庭住址、电话号码、出生日期等敏感信息的采集和适用范围应做出严格限制,并制定有效的管理、监督措施。 3、学校在网上采集信息时,以必要为标准,不宜过度采集动态人脸等生物识别信息和家庭人员的职业、爱好、工作单位,职务等信息,必须采集时应以纸质方式为主,以免网上泄露被不法者有机可趁。 4、学校通过网上平台采集的信息应明确保存期限,在学生离校后应及时清除或按相关规定封存,减少信息泄露风险。 5、软件平台方对于已经采集的学生信息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教育部门的管理办法,进行安全规范的日常管理,同时不断提高网络系统安全技术水平。 6、学生自身应增强个人信息保护意识,不随意在校方指定的其他网络平台上透露个人信息。
|
||||||||||||
![]() 扫一扫
ALL copyright abserved ©杨艳军律师网
|